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是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功能布局,实现县级党校格局性变化、内涵式发展。
市州党委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实施方案。3年来,各地基本实现了县级党校“有独立校园、有教学场地、有学员宿舍、有专门食堂、有图书馆(室)、有文体设施”,办学条件得到彻底改变,优化了党校布局,实现了县级党校格局性变化。
2022年是全省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收官之年。此后,要实现县级党校“内涵式发展”目标,还需要在要素聚集、优势发挥、能量迸发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完善提升。特别是“实行市县一体化办学”的市县级党校,要充分体现省委“保留现有独立机构”“不能削弱现有党校力量”的改革要求,着眼全局、破除束缚、系统谋划,构建一种全新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办学运行机制。
构建高效的领导决策运行机制。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既涉及市、县两个层级,又涉及几个法人主体,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领导决策机制,建议由市级党校常务副校长兼任市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级党校校长兼任市级党校副校长,县级党校常务副校长兼任县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级党校校务委员,兼任均不占领导职数。每年年初由市级党校校长主持召开会议,对当年办学方向、教研咨宣、工作部署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形成统一共识和决定;每年工作结束召开会议对当年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中途遇有重大事项、重大工作调整等需要,及时进行研究。市级党校常务副校长全面负责一体化办学日常工作,县级党校常务副校长既协助市级党校副校长联系市级党校某一个科室、指导一体化办学某一方面工作,又负责所在县级党校日常管理。市级党校常务副校长每月主持召开1次校务委员会会议,对照工作安排统筹抓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体化办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一体化办学工作有序开展、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构建统一的干部培训运行机制。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在干部培训方面,实行计划、师资、课程、设施等统一调配使用。每年初,市、县两级组织部和党校,根据需求研究提出各自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市级党校分管教学培训的副校长组织市级党委组织部干训科、市级党校教务处(科)和县级党校教务股的负责人,统筹整合市县级党校各自年度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出一体化办学年度的统一培训计划、培训班次,设置年度统一的培训模块、培训专题、培训课程,统一安排培训师资、设施设备、教学基地,合理安排每月干部培训容量,形成整体的年度干部培训实施方案。年度干部培训实施方案经审定通过后,市级党校教务处(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党校牵头组织集体备课、业务交流、培训方式优化等教研活动,联合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课程、特色教材,努力形成培训共抓、品牌共创的良好氛围。
构建统筹的科研咨政运行机制。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在科研咨政方面,要整合智力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创新科研咨政协作,共抓科研咨政课题攻关,共促科研咨政成果转化。按照市县级党校的职责职能,市级党校重点聚焦市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全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开展科研咨政、理论宣讲,县级党校则重点聚焦各自县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开展科研咨政、理论宣讲,市县级党校之间不能越俎代庖、喧宾夺主。市级党校牵头揽总,实行学科带头人的科研咨政课题项目制,属于理论创新、全局性的重大科研咨政课题,专业学科带头人作为主研、项目第一责任人,市县级党校相关人员参与研究;属于全市(州)性的科研咨政课题,原则上市级党校学科带头人作为主研、项目第一责任人,市县级党校有关人员参与研究;属于县级的科研咨政课题,原则上由所在县级党校学科带头人作为主研、项目第一责任人,市县级党校有关人员参与研究。通过优势互补、联合攻关,推出更多高质量的优秀科研咨政成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构建科学的队伍管理运行机制。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既要实现合署办公、资源共享、办学共管,又要保留市县党校独立的机构、编制、人员,最艰难、最复杂的就是人员队伍的管理,这就需要探索制定一个既保持相对独立、又统分融合的队伍管理办法。一是坚持市县级党校分别履行市县级党校人员队伍管理主体责任的原则,市级党校、各县级党校分别配备相对集中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机构三定方案设置中层机构并配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中层干部,在校委会统筹管理下,分别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建设、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校委会调整工作人员或市级党校处(科)室因工作需要派出人员外出考察调研、学习观摩、执行公务等,应征得所在人员党校常务副校长的同意;对工作纪律执行、业务进修提高和政治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实行校务委员会统一管理。二是坚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市县级党校人员的原则,市县级党校参公管理、事业管理和工勤人员,以市级党校内设机构人员为主体,各县级党校参公管理、事业管理和工勤人员根据其工作特长和能力,分别对应编入市级党校相应科处室从事有关方面的工作,工作以市级党校各处(科)室根据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主;市县级党校教学人员,以市级党校内设教研室人员为基础,各县级党校教学人员根据所任学科,分别对应编入相应学科教研室从事教学培训和科研咨政工作,以校委会年度教学、科研、咨政目标任务为主。三是坚持优化使用市县级党校人员编制的原则,根据党校事业发展和建设一流师资队伍的需要,对招引进来的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高素质人才和学术骨干、学科专业人才,根据其专业特长、能力水平和市县级党校人员编制空缺情况,优化配置到市县级党校。四是坚持同等褒奖激励的原则,市县级党校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条件评先选优,对评选出的先进和优秀人员,实行同等表彰奖励。特别是市县级党校在职人员年度绩效奖的执行上,做到一视同仁,县级党委政府按照市级党委考核市级党校确定的等级和县级绩效奖等级标准发给县级党校在职人员绩效奖,县级党校与市级党校人员绩效奖差额部分,由校委会按照市级党校标准补发给县级党校在职人员,补发给县级党校在职人员绩效奖金额纳入年度办学经费中解决。
构建合理的财经管理运行机制。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实行校园共建、资源共享,其资产属市县级政府共有、办学经费由市县级财政共担。在校园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按照校园建设市县级财政出资比例(如南充市委党校和5县区党校一体化办学,市级财政承担40%,5县区财政共承担60%),划归市县级党校,但不能具体划分财产实物,只是账面资产管理;一体化办学过程中添置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同样按照比例实行账面管理。在人员工资、政策性福利(如工会慰问)及日常公用经费管理方面,市县级党校按照在编人员和标准,分别由市级、县级财政承担,市县级党校分别建账管理,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分别签字报账。在办学运行经费管理方面,校委会单独建账管理,对外培训、培训基地社会办学、场地设施对外有偿服务等收入,作为市县级党校办学的共同收入;校园维护、设施设备维修、图书购置、食堂运行、外聘师资授课费、合同员工薪资、县级党校在职人员绩效补差等等支出,作为市县级党校办学的共同支出;年度结算时,用总支出减去总收入,其差额或盈余部分,仍然按照校园建设出资比例,由市县级财政分别承担或作为收入。通过合理的财经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需要。
市县级党校一体化办学是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中创新的一种办学模式,要在长期共同办学实践中真正探索建立统分结合、收放有度的管理运行机制,市级党校不能统包统揽而削弱县级党校地位和职能,更不能使县级党校有名无实。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县级党校共办共管的主动性、积极性,齐心协力、和衷共济的不断提高党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南充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二级巡视员、原常务副校(院)长]